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学术创新人才,支持高水平研究成果产出。鼓励在校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不断提高学位论文水平,提升硕士论文质量,培育国家及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现就经济贸易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选择重点、跟踪培养、滚动推进”。通过各硕士学位点并紧紧依靠相关指导教师,在硕士生中选取少数优秀生作为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候选人,即“培优候选人”,对他们培养阶段的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跟踪和指导,建立相应的培养档案,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关键和特殊问题,定期对他们的学习和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采取滚动增补和淘汰制,保证培养数量与质量。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校注册学习满一学年,课程成绩优良;
(2)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
2.“培优候选人”的指导教师,一般是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中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师。
3.培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应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其整体水平或相关研究方向的水平应位于全国或全省前列。以独著或者与导师合著在SSCI、CSSCI、SCI、北大核心等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录用通知)优先考虑。
“培优候选人”遴选程序、资助与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三、“培优候选人”遴选程序
1.经导师推荐,硕士生于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提交学位论文开题(详细)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导师填写推荐意见,介绍申请人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研究课题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进行预测。
2.学院初审。
3.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议,举行申请人答辩,以便考察和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学位论文研究状况以及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专家组结合考察情况、相关申报材料等初步确定“培优候选人”。
4.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获得资助的“培优候选人”名单。
四、“培优候选人”资助与考核
1.每年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资助金额。每人1万元,分三次拨付,立项之后拨付5000元启动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2000元,验收通过之后拨付剩余3000元。硕士生于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为论文的中期检查阶段,在学位论文的中期阶段,对“培优候选人”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列为“培优候选人”。考核通过者继续列为“培优候选人”,未通过者则撤销“培优候选人”资格,终止资助。
3.“培优候选人”填写“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验收报告”,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培优候选人”进行终期考核,完成下列培育目标之一者,视为通过考核:
(1)“培优候选人”在资助期间,以独著或者与导师合著在SSCI、CSSCI、SCI、北大核心等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不含申报条件中使用过的论文成果)。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且所发表论文须以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培优候选人”为第一作者(其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培优候选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培优候选人”资助期间以第一完成人(导师团队除外)至少获得一项“国家级综合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单项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3)“培优候选人”正常毕业并考取国内大学博士研究生。
4.考核时间。研究生第六学期期初进行结项考核。
五、材料提交
2025年3月7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按格式要求A4纸2份交到研究生办公室3609,电子版“主题”栏中注明“学号+姓名+培优候选人”字样发送至指定邮箱(jmyjs@haut.edu.cn)
附件1:经济贸易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汇总表
附件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报告-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