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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 2023-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2024-09-12 】

一、目的意义

1.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充分体现学院传承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文化美德;

2.通过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充分肯定优秀教师对学院发展做出的贡献,为全院教职工树立榜样;

3.通过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激励学院全体教职工对比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爱院兴院的干劲和动力。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开展的各项活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能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任务;

3.在教学、科研、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

本科教学方面:

(1)2023-2024年度省级/校级本科课程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含校长教学质量奖);

(3)2023-2024年度省级/校级本科教研项目获得者;

(4)2023-2024年公开出版教材主编;

(5)2023-2024年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者;

(6)2023-2024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

(7)2023-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方面:

(1)2023-2024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质量工程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所带研究生考取博士者;

(3)2023-2024年度所带研究生发表北大核心及以上论文者。

科研和人才方面:

(1)202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及兴文化工程项目获得者;

(3)2023-2024年度河南省软科学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获得者;

(4)2023-202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获奖者;

(5)2023-2024年度高层次论文发表者及权威著作出版者;

(6)2023-2024年度社会服务高级别成果发表者;

(7)2023-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厅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创新创业:

(1)2023-2024年度“挑战杯”“互联网+”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教师;

(2)2023-2024年度单项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教师。

学生考研与就业:

(1)2023—2024年度考研率超过30%的毕业班班主任。

4.具有教师资格者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开展的各项活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信念和责任;

3.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本职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

5.对学院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有较大贡献者;

6.须为行政坐班人员。

(三)有关说明

1.本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2.获得国社科项目和省级课程立项的教师直接认定为学院优秀教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做为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

(1)2022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外审毕业论文首次盲审未通过的研究生导师。

4.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

三、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21名(含直接认定教师8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行政及教学办1名,专职辅导员1名,博士辅导员1名)。

四、评选程序

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纪委监督下开展。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及业绩公示;

2.各系室依据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

3.学院中层以上干部、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民主党派教师代表推荐;

4.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5.公示;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发文表彰。



二О二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