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1.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充分体现学院传承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文化美德;
2.通过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充分肯定优秀教师对学院发展做出的贡献,为全院教职工树立榜样;
3.通过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激励学院全体教职工对比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爱院兴院的干劲和动力。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开展的各项活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能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任务;
3.在教学、科研、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
本科教学方面:
(1)2023-2024年度省级/校级本科课程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含校长教学质量奖);
(3)2023-2024年度省级/校级本科教研项目获得者;
(4)2023-2024年公开出版教材主编;
(5)2023-2024年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者;
(6)2023-2024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
(7)2023-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方面:
(1)2023-2024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质量工程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所带研究生考取博士者;
(3)2023-2024年度所带研究生发表北大核心及以上论文者。
科研和人才方面:
(1)202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获得者;
(2)2023-2024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及兴文化工程项目获得者;
(3)2023-2024年度河南省软科学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获得者;
(4)2023-202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获奖者;
(5)2023-2024年度高层次论文发表者及权威著作出版者;
(6)2023-2024年度社会服务高级别成果发表者;
(7)2023-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厅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创新创业:
(1)2023-2024年度“挑战杯”“互联网+”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教师;
(2)2023-2024年度单项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教师。
学生考研与就业:
(1)2023—2024年度考研率超过30%的毕业班班主任。
4.具有教师资格者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开展的各项活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信念和责任;
3.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本职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
5.对学院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有较大贡献者;
6.须为行政坐班人员。
(三)有关说明
1.本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2.获得国社科项目和省级课程立项的教师直接认定为学院优秀教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做为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
(1)2022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外审毕业论文首次盲审未通过的研究生导师。
4.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
三、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21名(含直接认定教师8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行政及教学办1名,专职辅导员1名,博士辅导员1名)。
四、评选程序
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纪委监督下开展。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及业绩公示;
2.各系室依据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
3.学院中层以上干部、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民主党派教师代表推荐;
4.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5.公示;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发文表彰。
二О二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