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经济贸易学院党委发展对象确定工作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讨论、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以下同志列为本期发展对象(以姓氏笔画排序):
1.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方式:67756825,jmxydzb@haut.edu.cn
2.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