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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关于青年学科骨干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2022-06-03 】

按照本年度工作部署,根据院政发〔202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青年学科骨干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经济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的研究工作;

4. 经济贸易学院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者年龄2022年7月1日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 满足以下2条中的1条。(1)发表过B类以上权威论文,(2)至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以上成果均为2017年以来博士期间或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者。

二、未来研究领域或方向

为了提升应用经济学学科内涵建设,未来研究方向原则上应围绕粮食经济与安全、大宗商品物资应急与储备、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等方向进行设计。

三、评审程序与方式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答辩,评审结果学院签署意见后公示、批准。

四、资助类别与方式

(一)资助类别

1.A类8万,引进A类博士,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同时具有B类以上权威论文3篇或A类1篇。

2.B类5万,引进博士B类,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同时具有B类以上权威论文2篇。

3. C类3万,B类以上权威论文1篇,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

(二)资助资金拨付安排

第一年先期拨付30%,第二年中期检查合格拨付40%,第三年通过验收拨付至100%。

五、结项验收要求

(一)中期验收拨付条件

A类发表B类以上论文1篇,并主持省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省级奖励、省领导批示1项;

B类发表C类以上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省级奖励、省领导批示1项;

C类发表中文核心论文1篇,或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厅级奖励、厅级领导批示1项,或不少于2万的到账经费。

(二)终期验收拨付条件

基础条件: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3次并提交参会论文。

业绩条件:

A类发表B类以上论文2篇,或A类1篇并获省级项目1项,或发表C类论文2篇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1项;

B类发表B类权威论文1篇,或发表C类论文1篇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1项,或A类论文1篇;

C类发表C类论文及以上1篇并获省级项目1项,或中文核心2篇并获省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

4.最终验收达到高一级条件者再奖励50%。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材料A4纸装订,论文著作成果提供复印件,一式5份,送至3517房间。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5日—6月15日,逾期不候。

3.联系人:薛老师,电话:037167756036,18623715703